关于201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111

   

各部门:

2011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启动,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及研究人员积极参与申报。

一、今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三、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126日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可从上海教育门户网站(www.shmec.gov.cn)下载,请于1031前将申请书电子版传至keyan@shupl.edu.cn,请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过时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储德峰,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201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