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增强学院整体科研水平,即日起开始组织申报《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年龄必须在 40 周岁以下;通过当年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对所申请项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预期目标,且对所申请项目已经具有相应的初步研究成果;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申请要求:
(一)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不得与校外人员合作申请本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项目以及院级课题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项目申请书在科研处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于2012年2月29日前将申请书打印稿(双面打印)和相关研究成果的复印件(或者证明)交至科研处(求实楼205室,联系人:储德峰,联系电话:3922517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keyan@shupl.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本项目管理按照《上海政法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