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 (2012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28

 

一、关于课题选题

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涉及的选题范围,均是当前本市依法治市工作中有待深入研究的重点问题,请申报单位 (或个人)按照前瞻性、实践性、指导性、开创性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和研究领域,从中选择研究的角度和方向。研究层面包含基础性研究、宏观战略研究、发展趋势研究和对策研究。具体选题须切合“民主法治”应有之意,既具备一定的宏观视野,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且不应拘泥于细枝末节的技术性问题研究。对于角度新颖、具有较高实践指导意义的选题,我办将在今年的课题立项、管理和评奖中予以重点关注。

二、关于课题组织与申报

1.课题申报由单位组织。各单位应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展开民主法治调研,使围绕基层现实需求、问题、瓶颈、工作重点及经验个案的调研成果达到一定比例。

2.申报者(含个人与课题组)填写申报表 (附后,请先看填表说明),申报表交单位汇总后,由单位统一提交我办。

3.每个申报个人最多申报2项课题。

  4.申报截止日为201241日。

    三、关于课题立项

    1.课题立项标准:一是完整填写申报表,特别是课题申报立项理由、课题研究大纲和工作进度部分,应严格依照课题研究标准填写,否则不予立项;二是申报选题应符合第一条 "关于课题选题"的基木要求;三是申报民主法治课题的项目应是在木届课题评审工作结束之前,未参加过其他单位和部门的评奖,且未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四是必须在截止日之前申报。

    2.课题申报截止后,所有符合标准的课题将予以立项编号,并通知申报单位 (或个人)

    四、关于课题成果提交

    1.课题成果提交截止日为20121010,逾期提交无效。

    2.课题成果字数应在3000--8000字,也含核心观点及有效支持该观点的背景、数据、案例等。课题成果应遵守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保证原创性,内容充分联系实际,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格式符合学术论文的一般规范。一旦发现存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情况,该课题成果将不参与评奖。

    3.课题成果纸质版本(二份)交至学院科研处(求实楼205室,联系人:储德峰,联系电话:39225172),电子版同时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shupl.edu.cn)。

    五、关于课题培训交流和评奖

    1.课题培训交流在8月份进行,年底进行评奖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参加课题培训交流和评奖的必须是市依法治市办立项的课题。

    3.课题表彰获奖作者以最终提交成果上的署名为准。

    六、关于课题成果的利用

    1.市依法治市办将继续对第十一届获奖课题成果加以编辑整理并进行公开出版。

    2.对本届所有报送的课题,市依法治市办将有所选择在《法治研究》上发表,或者编发成参阅稿提供领导参阅。

七、填表说明:        

    1.此表可复印。

    2.“所属课题指南范围”是指课题所归属附件1《第十一届(2012)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研究课题指南》七大项的类别,填写编号即可;“课题名称”是指研究课题的具体名称(也括大标题和副标题)

    3.课题组名称应填写完整,如XX单位 (XX部门)XXX》课题组,并详细填写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

    4.课题组参加者请特别注明负责人、撰写人,其他参加者如需署名,请一并填写。

    5.“课题大纲”应简要阐明研究的背景、意义、主要研究方法和论文基木架构等内容;"工作进度"应标明从申报时至20121010目的研究步骤、阶段和基本方法,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6.“声明”栏请认真对待:个人作者签名即可,以单位 (课题组)名义申报须盖单位 (或部门)公章,空白视为无效申报。

    7.申报工作截至时间201241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8.请于截止日前将此表交至学院科研处(求实楼205室,联系人:储德峰,联系电话:39225172)。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

201231

附件:

1.第十一届 (2012)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指南;

2.第十一届(2012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