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教委申请书有变动,请重新下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1-01浏览次数:62

 

各学院、部、处、中心及教师:

2014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有关学院、系,积极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2014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6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

二、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为20141月;

三、项目申请人有关限制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45岁以上(196911之前出生)正高级职称者原则上申报重点项目

3.如已取得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曙光跟踪、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启明星跟踪等人才计划或已承担过国家重点项目、省部重大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此次创新项目

4.历年上海市教委课题(含教委重点项目)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 每一申请人承担的上海市教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四、劳务费包括劳务性费用及研究生助研津贴(劳务性费用应控制在总经费的10%以内,研究生助研津贴应控制在总经费的50%以内),专家咨询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0%,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为总额的5%。项目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调整;

五、本次课题申报的截止日期为514(周二)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请人请从附件中下载新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认真填报,旧版申请书一律不予受理。届时请报送《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送交校科研处(求实楼205室)。请申报者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文件(含“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发送到科研处信箱:keyan@shupl.edu.cn

联系人:储德峰、宋益萍,联系电话:39225172

科研处

2013422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3.2014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一览表

4.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