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院2016年终考核奖励分配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04浏览次数:111

根据学校年终考核工作的要求,学院召开考核工作小组成员会议,总结了2016年各项工作,为进一步调动学院教职工工作热情,对本年度工作突出的教职工予以奖励。经考核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制定奖励分配方案。

一、奖励分配原则

1、奖优惩差,体现公平、公正。

2、加强管理,完善考核细则。

二、总体方案

根据学校下发的奖励奖金和系数,结合学院的考核情况,从考核奖金总额中提取3%用以奖励本年度突出表现的教职工,其余全部按照个人职级系数发放。

三、具体分配方案

(一)设立教学奖

(二)设立科研奖

(三)设立学风建设奖

(四)设立组织工作奖

(五)设立工作优秀奖

四、本年度未完成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核心期刊等情况的不发意见:

1、科研分未完成,不发奖金500元。

2、教学工作量未完成,不发奖金金额的二分之一

3、连续两年未完成科研工作量:不发全部奖金。

4、首次未完成科研工作量:少发奖金二分之一。

五、说明

1、此次考核方案仅适用于2016年度考核。

2、对连续未完成教学工作量或科研工作量或其他教学事故的情况,2017年起年终考核按学校规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