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沪政院研〔2024〕49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部署,国际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6年7月1日召开工作会议,对相关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了任期考核。
本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周期为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委员会重点围绕导师师德、师风及履职情况、聘期内教学科研贡献、研究生学业与就业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聘期内学科建设等维度进行了严格审议与综合评定
经会议表决,郑少华等31名导师的考核结果已确定(具体名单及考核等第详见附件)。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国际法学院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1-39227266办公地址:法学楼B1-305)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202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