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拟于9月18日开展法学-国际法学、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法律(法学)-涉外律师专业普通推免考生的线下面试工作。考生名单(见附件1)。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所需材料见附件2),并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政审表(见附件3)。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 复试开始时间 | 复试签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 签到及资格审查地点 | 复试地点 |
法学-国际法学 | 9月18日9:00 | 9月18日8:30 | 法学楼B1-109 | 法学楼B1-217 |
法律(法学)-国际仲裁 | 9月18日13:30(暂定,以资格审查时通知为准) | 9月18日10:30 | 法学楼B1-109 | 法学楼B1-217 |
法律(法学)-涉外律师 | 9月18日9:00 | 9月18日8:30 | 法学楼B1-306 | 法学楼B1-201 |
具体复试信息及资格审查时间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考生,请注意查收。请有意愿报考的考生提前准备资格审查等相关材料,并规划好交通路线,做好来校复试准备。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及其复印件;
2.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推免公示或教务处证明);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及其复印件;
4.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并附有成绩排名及前20%比例证明,须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部门盖章);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6.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7.本人签字版本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签字)
8.考生政审表(见附件);
9.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10.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上述材料,请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向面试秘书提交第1、3、4、5、6项复印件,第2、7、8项原件,第9和10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提交,请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用燕尾夹夹好。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研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9227266
联系人:孙老师
学院官网:https://www.shupl.edu.cn/gjf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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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gjfyzshupl@163.com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