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2027年推免招生考试公告

发布者:李冰清发布时间:2026-09-16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

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拟于9月18日开展法学-国际法学、法律(法学)-国际仲裁法律(法学)-涉外律师专业普通推免考生的线下面试工作考生名单(见附件1)。

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所需材料见附件2),并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政审表(见附件3)。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名称

复试开始时间

复试签到及资格审查时间

签到及资格审查地点

复试地点

法学-国际法学

9月18日9:00

9月18日8:30

法学楼B1-109

法学楼B1-217

法律(法学)-国际仲裁

9月18日13:30(暂定,以资格审查时通知为准)

9月18日10:30

法学楼B1-109

法学楼B1-217

法律(法学)-涉外律师

9月18日9:00

9月18日8:30

法学楼B1-306

法学楼B1-201

 

具体复试信息及资格审查时间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考生,请注意查收。请有意愿报考的考生提前准备资格审查等相关材料,并规划好交通路线,做好来校复试准备。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及其复印件;

2.国内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推免公示或教务处证明);

3.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及其复印件;

4.本科阶段1-6学期成绩单(并附有成绩排名及前20%比例证明,须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部门盖章);

5.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

6.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7.本人签字版本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签字)

8.考生政审表(见附件);

9.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等;

10.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上述材料,请携带原件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复试秘书审核,向面试秘书提交第1、3、4、5、6项复印件,第2、7、8项原件,第9和10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提交,请将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用燕尾夹夹好。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研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9227266

联系人:孙老师

学院官网:https://www.shupl.edu.cn/gjfxy/

微信公众号:SHUPL国际法

联系邮箱:gjfyzshupl@163.com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2026916

 

 

 

附件1: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推免复试考生名单.xls

附件2:2027年推免生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