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治教育座谈会暨“当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价值导向与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建构研究”开题报告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7浏览次数:219

9月16号,由“当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价值导向与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建构研究”课题组、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和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共同主办的大学生法治教育座谈会暨“当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价值导向与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建构研究”开题报告会在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顺利召开。

上海市哲学社会学科规划办公室主任李安方研究员,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磊,上海市教委青保处处长朱坚,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吴能武,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蒋侯玲,徐汇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季冬梅等领导、专家参加了此次开题报告会。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主持了开题报告会。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永勤作为东道主为本次座谈会致辞。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首先就“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价值导向与大学生的法治信仰构筑”课题开题报告进行了说明,汇报了本课题的主要研究思路与课题研究的重点难点问题。姚建龙会长指出,经过近三十年的普法历程,我国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提升与巩固法治宣传的效果,开拓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境界,需要对当前法治宣传存在的部分问题予以关注。如当前部分大学生认为法治教育存在目标较为模糊、教育内容存在偏差等问题。姚建龙会长指出,为构建大学生法治信仰,应开展人文精神与法治精神相融合的公民教育,采取导向式与互动式相结合的教育方法,建设兼职与全职并重的专业型教师队伍。

在专家指导环节,上海市哲学社会学科规划办公室主任李安方研究员强调,应当深刻领悟当前法治宣传教育与大学生法治信仰构建的历史背景,立足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践基础,把握当前新媒体时代对大学生的深刻影响,从上海当前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出发进行创新。同时,李安方主任从“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做得实”四个维度对课题研究提出了殷切期待和要求。

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在高度肯定了课题组的团队能力基础上指出,应该将本项课题研究与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相协调,体现本项课题研究的特色。徐建教授认为,应该在认清当前大学生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法治教育应该为巩固大学生群体的法律知识,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理念与法治意识,指导大学生的具体行为服务。

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磊指出,当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价值导向与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建构研究应该深刻把握当前课题研究的国家背景和上海市的教育需求,领悟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自觉将课题研究服务于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和上海市的教育实践。王磊处长还从课题研究成果的角度提出了对课题研究的具体建议和预期。

上海市教委青保处处长朱坚从法学教育、普法教育、法治教育几个概念入手,认为当前课题研究应该更加注重对历史法治教育的脉络梳理,认清当前中国法律文化发展的具体形势,课题组才能更好的为将来开展研究打好基础。

上海市徐汇区副检察长杨永勤在致辞阶段指出,课题研究应该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要把大学生作为主体而非单纯的教育对象。唯有定位准确,课题研究才能更加有的放矢。

座谈会上,与会领导专家畅所欲言,提供了卓有成效的建议,为课题的顺利开展与深入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开端。(刑事司法学院 供稿)

刑事司法学院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