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生特殊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132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学生特殊奖学金

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东方公正处,上海市教育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上海里格法律事务所,“森凡”奖学金出资人出资,在我校设立“公证奖学金”、“生乐奖学金”、“Fairness里格奖学金”,“Treevens森凡奖学金”和“融孚奖学金。”上述奖学金统称上海政法学院特殊奖学金。

第二条 公证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在校二年以上的本科学生。奖学金总额度为20000元,设三个等级:一等奖2人,奖金金额2000元/人;二等奖10人,奖金金额1000元/人;三等奖20人,奖金金额300元/人。

公证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是: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学习勤奋,达到本学年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要求,且考核全部合格;其中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应当是本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优先考虑。

第三条  生乐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在校一年级本科学生。奖学金总额度为10000元,奖励20人,奖金金额500元/人。

生乐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是: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学习刻苦、态度认真;

3.关心集体,服务同学,在社会工作方面表现突出;

4.家庭贫困,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优先考虑。

第四条  Fairness里格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奖学金总额为30000元,奖励7名学生,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金额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金额5000/人;三等奖4名,奖金金额2500/人。

Fairness 里格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是:

1.三等奖:积极进取,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异。

2.二等奖:符合三等奖条件,本人有著作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3.一等奖:符合三等奖条件,本人有获得市级比赛(辩论赛等)第一名或其他重要名次的。

第五条 Treevens 森凡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法律系,经济系,国际商法系,刑事司法系本科学生。奖学金总额为30000元,奖励6名学生,奖金金额5000/人。

Treevens 森凡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是: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学习成绩良好即各门考试及考核科目都通过,获得过奖学金的优先考虑

3.具有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的潜质和意愿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第六条 融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在校二年以上的本科学生。奖金总额度为20000元,设三个等级;一等奖2人,奖金金额2000/人;二等奖8人,奖金金额1000/人;三等奖16人,奖金额500/人。

融孚奖学金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2.学习勤奋,达到本学年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要求,且考核全部合格;其中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应当是本学年奖学金获得者。

3.具有毕业后从事法律专业的潜质和意愿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第七条 学院设立特殊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特殊奖学金评选的具体事务。各系成立特殊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吸纳3—5名学生代表参加特殊奖学金评选工作。

第八条 特殊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年12月份左右。

第九条 特殊奖学金评选程序是: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学院为单位初评,确定候选人名单→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院特殊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审批→报送出资单位审定→校、院同时公示→计财处发放奖金。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特殊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