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会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65

2014年10月28日,我院在B3-101会议室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部署。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贾洛川教授主持,院长姚建龙教授、副院长刘瑞瑞教授、院长助理徐海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出席了此次会议。

贾洛川书记首先带领大家重点学习了《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会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贾书记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广大党员同志一定要认真研读全会文件,努力在掌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力争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五大原则、重点任务和法治建设的组织保障。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要迅速行动,搞好教学与科研工作,从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上来。

姚建龙院长在发言中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是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更是依法治国的攻坚版,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想也因此触手可及。公报对法学专家与法学教育工作者提出了很多明确的要求。譬如,积极开展法学理论研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成熟,在吸收人类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法治的中国话语。公报还提出了“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这一要求尊重了法学教育的特殊性,也为政法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政法院校应当积极研究与应对,抓住契机推动法学教育的升级。

与会教师纷纷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四中全会确立“依法治国”的主题,是我们党在现阶段的重大政策考量和战略抉择,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师,要将法治精神贯彻到日常教学及工作生活中,自觉地树立法治理念,追求法律至上的精神,带头遵纪守法,以饱满的热情将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教学、科研中。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培养学生依法治国的理念,打好扎实的专业知识,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贡献力量。

本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会在全院掀起了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收效良好。

刑事司法学院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