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由我院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的“法庭开放日”活动在普陀人民法院如期举办,近30名学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此次庭审案件为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参与的学生全程观摩了庭审,通过这样的一次活动,同学们对于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法院审判以及律师辩护有了直观认识,对于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如何运用证据有了深刻体会;通过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法庭审判活动,掌握了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对证据认定的标准。在休庭时间,同学们与此次庭审的审判长法官就案件的性质、细节等方面开展了深入交流,曹吉良法官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不仅有利于学生熟悉法庭审判的程序,进一步掌握法律事务,而且有利于他们在实践中增强思辨能力,提高辩论技巧,做到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此次活动是我院同基层法院的又一次合作。目前,我院已分别同长宁区人民法院、普陀区人民法院、松江区人民法院、崇明县人民法院签订了共建协议,在此基础上,我院将进一步推动同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为院校合作探索新的模式。(黄晓军 撰稿、摄影)
刑事司法学院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