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通过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本《意见》的规定和精神,正确运用本《意见》处理我们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上海小希望之家、我院联合主办的“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的干预专题研讨会”于2014年12月26日在上海闵行区浦江镇小希望之家举行。
来自民政部、徐州市检察院、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二中院、上海市救助管理站、长宁区法院、普陀区检察院、上海市律协等司法系统的实务人士与来自上海社科院、华东政法大学、我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来自小希望之家公益机构和爱心人士及来自中央电视台、澎湃新闻、解放日报等七家媒体行业的代表五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处处长倪春霞、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审判长顾薛磊、小希望之家理事长陈岚女士分别就《意见》解读、上海首例撤销未成年人母亲监护权案件情况、小希望之家绿皮书做了主旨发言。与会代表围绕《意见》通过后,如何更好的将《意见》的具体规定和精神落实到具体实务工作中,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刑事司法学院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