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姚建龙院长在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2014届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试点班毕业典礼上的寄语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69

同学们,中午好。

和你们一样,我也是2012年来到上政,你们也是我在上政完整带过的第一届学生。首先,我要祝贺大家,也要感谢诸位。

12月份的毕业典礼是专门为大家准备的——为在座的145位政法干警班学员。之前我看了大家的资料,发现你们很“多元”。从专业来看,有监狱学,有社区矫正,还有矫正教育学专业;从类型来看,有专升本,还有二学位;从生源地来看,包括了江苏、浙江、安徽、四川、广西、海南、山东7个省;从入学前的身份看,有教师,有村官,还有法院文员等等。

但是请记住,从今天开始,你们都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正式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按照马克斯·韦伯的观点,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基于职业的特定内涵和特定要求而逐步形成的。那么什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特定内涵和特定要求呢?换句话说,你们当年来到上政,是为什么而来呢?

在我看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特性可以概括为三个词:“专业”、“公正”与“良知”,这也是大家在上政修学所应当领悟的,也应当成为诸位毕生的追求。

专业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外在特征。法律职业是有专业槽的,不是谁都能拱过来吃上一嘴,没有经过特定且专门的筛选与训练就不能从事这一职业,所以才有你们经过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之后还必须在我们上政培训两年。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执业的要求更高,还必须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对专业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今天你们虽然毕业了,但并不意味着你们就当然的成为了一个符合专业性要求的法律人,希望你们能够到了工作岗位后继续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公正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操守。法律职业人的基本职责是追求公平与正义。在我看来,公平和正义并无复杂的哲理,也绝非玄乎不可追求的空理,而只不过是依据常识、常理、常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得到。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在座的各位就代表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在你们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老百姓就会在你们的一言一行中感悟什么是公平与正义。希望诸位能在以后的执法过程中,能够始终保持在校求学时的纯真,将法律作为信仰,将公正作为信念。

良知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底线品格。今年国内法律界出了很多事情,讨论最多的案件就是呼格吉勒图案。一位刚满18岁的孩子,仅仅61天时间就被公检法联合冤杀。尤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起案件早在九年前就因为真凶再现而证实为冤案,但却直到今天才被平反。有人说,当年专案组的那些人,实际上也是体制的受害者,是替罪羊,难道真的是这样吗?

不久前我到某省去开会,我们学院毕业的一位正在某监狱工作的同学送我去机场,一路聊了很长时间。这位同学迷茫地对我说:“姚老师,我现在在工作单位不想学坏,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去做”。几个星期前,我曾经在华政教过的一位正做刑警的学生深夜打电话给我说:“姚老师我心里很烦”。我一看表,凌晨一点多钟,我说“估计你确实烦得很”。这位同学说刚刚根据领导的要求对一个嫌疑人动了手,因为想起我曾经在课堂上讲的一些话心情难以平静,所以想和聊一聊。我当时就问他,你在动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什么。他说,没有想过什么,因为领导叫我这么干——根本没法拒绝。

诸位马上要毕业了,即将走上工作岗位。很多时候我也在想,在诸位中会不会出现类似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那样的警察,说实话我无法断言。你们觉得自己能够始终保持作为法律人的良知吗?

(“能”)

非常好,我要建议在座的所有人为你们的这句话——也是承诺鼓掌。

无论你们以后到了什么地方,走上了什么样的岗位,都希望大家能够记住这三个词:专业、公正与良知,这也正是我对诸位未来职业生涯的期望。

也许,法律职业在当代中国还并非理想的职业。记得2009年4月华政举办了首届当代中国法学名家论坛,我当时还在华政任教。80多岁的李步云老先生做主题发言时,讲着讲着哽咽失声,最后来了一句:我们做法学家太苦了。在李先生哽咽的时候,全场鸦雀无声,沉静数秒钟之后,掌声持续如雷。我还有一些搞法律的朋友,行为诡异和乖张。也许你们需要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才能去与他们的内心世界产生共鸣。

刚刚发言的毕业生代表讲的“勿忘初心”非常好,我要再加上四个字:“方得始终”。不要忘了你们当初来到上海政法学院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有一份工作,只是为了养家糊口?无论通向法治的道路如何崎岖,我都希望诸位能够始终保持对法律的信念与坚守。我更希望在座的诸位以后能够产生在中国法治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人物,但是请记住,我说的不是留下污名的那种。

这就是我今天在这里要给大家讲的几句心里话,也许不一定对,仅供参考。最后,我要再次祝贺大家终于毕业了,也祝愿大家以后能够生活得好、工作得好、发展得好。

谢谢大家,刑事司法学院与你们同在!‍

2014年12月23日中午 于天马讲堂

(根据录音整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