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课堂教学示范岗人选评定办法》(沪政院办字〔2007〕150号),2014年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以常态、动态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对各学院(部、中心)推荐的17名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了比较客观、全面的考核。经2015年1月5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按照各参评教师总得分高低排序,最终得出2015年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人选名单,我院刑法学教研室卫磊副教授获得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课堂教学示范岗第一。现名单正在校园网首页公示。(刑事司法学院撰稿)
刑事司法学院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