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发展学生党员的新要求,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近年来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积极探索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程序的改良,不断提升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促进学生党员发展公开、公正、公平。
针对以往入党推优符合硬条件后团支部仅通过一次投票就决定谁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院党课学习的情况,不少同学提出了改良的建议。刑事司法学院在2014年以来通过党章学习测评(占总分的40%),团支部民主推荐(占总分的30%),辅导员和班团干部答辩测评(占总分的30%)三个程序的建设,改良了原有的推优方式,运行一年多来成效显著,同学们纷纷赞同现行的推优程序,认为真正做到了从党的知识的学习、群众基础和综合表现全面考察了一名学生。
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将进一步征求学生意见,不断完善现有的推优程序,吸纳最优秀的学生参加党课学习,强化对党的信仰。(徐海琨撰稿)
刑事司法学院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