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由我院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共同组织的“法庭开放日”活动在松江人民法院如期举办,近15名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庭审案件为贩卖毒品案,参与的学生全程观摩了庭审。通过此次活动,学生们对于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法院审判以及律师辩护有了直观认识,对于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如何运用证据有了深刻体会;通过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法庭审判活动,掌握了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对证据认定的标准。
在休庭期间,学生们与此次庭审的审判长法官就案件的性质、细节等方面开展了深入交流。房素萍法官耐心地解答了学生们的提问,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房素萍法官告诉学生们毒贩往往都是吸毒成瘾、资金缺乏,为了筹措资金才走上贩卖毒品的道路。但是我国的刑法对于毒品犯罪是严厉打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贩卖毒品不论多少,以及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一旦走上贩卖毒品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
同时,房素萍法官也衷心希望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及女性更要提高对毒品的认识程度及警惕性,不要因为好奇、刺激沾染毒品 ,要加强自身保护意识,将毒品拒之门外。
旁听法院庭审不仅有利于学生熟悉法庭审判的程序,进一步掌握法律事务,更有利于其在实践中增强思辨能力,提高辩论技巧,做到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此次活动是我院同基层法院的又一次合作。目前,我院已分别同长宁区人民法院、普陀区人民法院、松江区人民法院、崇明县人民法院签订了共建协议,在此基础上,我院将进一步推动同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为院校合作探索新的模式。(黄晓军 撰稿、摄影)
刑事司法学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