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研讨交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74

为了进一步推进“刑事检察合作基地”共建,经过双方交流协商,我院姚建龙院长于7月29日下午带队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交流。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金建庆检察长、田欢忠副检察长、潘建安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建、公诉科科长杨亚民、侦监科科长张金妹、社区检察科科长曹卫、未检科科长傅丽娟参加本次研讨会,我院姚建龙教授、王志亮教授、岳平教授、王娜副教授和金翼翔博士参加本次研讨会。

毒品犯罪案件在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案件中占据较大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在检察实践中,存在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点。为此,参会人员围绕“检察实践中毒品犯罪法律适用”的主题,聚焦于司法实践中的三个问题,即“利用老年人、新疆人、怀孕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主体进行贩毒案件的司法处理规则和刑事政策的把握”、“司法实务中贩卖毒品罪既遂、未遂和中止的认定”、“如何解决实务中对毒品犯罪行为人主观‘明知’的认定难、取证难问题”,深入研讨交流。

会议由张建专委主持。在研讨期间,双方就下一步的合作意向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交换意见,基本达成共识。本次研讨会意义重大,拉开我院与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合作基地”共建工作的序幕。(撰稿  王娜)

刑事司法学院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