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刘强教授的建议发文(发文号:沪高法[2015]280号),标题为《关于刘强教授呼吁尽快建立法律实验区加快我国刑罚执行制度改革进程问题的回复意见》。
应用社会科学研究院刘强教授于2015年主持承担上海欧美同学会研究课题《对纽约、伦敦、上海犯罪刑罚控制的比较研究》,现已结项。其中部分内容经欧美同学会研究中心整理后形成专报,报上海市委统战部,统战部以《统战专报》(第208期)转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同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在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回复意见。刘强教授的研究是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的要求,结合我国社区矫正试点、试行及当前需要立法的现实,提出了尽快建立“法律实验区”的构想,并对法律实验区的基本运作程序进行了初步设计。(郭琪 撰稿)
刑事司法学院
201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