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陈丽天副教授荣获“上海政法学院2016年课堂教学示范岗”称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68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课堂教学示范岗人选评定办法》(沪政院办字〔2007〕150号),2015年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组织专家,以常态、动态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对各学院(部)推荐的20名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了比较客观、全面的考核。经2015年第38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最终确定了2016年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人选名单,我院陈丽天副教授以最高分荣获“上海政法学院2016年课堂教学示范岗”称号。

刑事司法学院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