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那一天,我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征文活动的方案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7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精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引导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之真、永葆党性党风之纯、固守纪律规矩之严,增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经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我院全体师生党员中举办“那一天,我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征文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和执行单位

 主办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

 执行单位:  刑事司法学院党建办公室

、活动时间

 2016年4月底---2016年6月底

三、征文对象

刑事司法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征文内容

 关于自己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感受和体会。

五、征文要求

1.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笔生动;

2. 密切结合自身入党经历、学习实际,做到朴实真切,言之有物;

3. 以“那一天,我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为题,篇幅1500字左右;

4. 文章要求:标题字体为黑体小四,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A4纸正反面打印。标题下方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5. 文章要求原创,杜绝抄袭。

六、投稿时间及方式

1.投稿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2. 投稿方式:电子版发送至289721626@q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及所在支部名称,文章纸质版交与党支部书记处,各党支部书记于6月5日之前将参选文章汇总表交与刑事司法学院B3,206党建办公室。

七、评选方式

1.由学院党建办公室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初审,初审后优秀稿件报送到学院党总支 复审,党总支审核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2.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主要从主题内容(30分)、体裁结构(30分)、语言表达方面(40分)进行结构化评分。

八、评选奖项及表彰

1. 教师组:

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参与奖5名。

2. 学生组:

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参与奖20名。

3. 评选结果将通过学院网站、刑司微党课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届时学院将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刑事司法学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