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精神,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引导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之真、永葆党性党风之纯、固守纪律规矩之严,增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经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我院全体师生党员中举办“那一天,我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征文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和执行单位
主办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
执行单位: 刑事司法学院党建办公室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底---2016年6月底
三、征文对象
刑事司法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征文内容
关于自己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感受和体会。
五、征文要求
1. 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笔生动;
2. 密切结合自身入党经历、学习实际,做到朴实真切,言之有物;
3. 以“那一天,我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为题,篇幅1500字左右;
4. 文章要求:标题字体为黑体小四,正文字体为宋体小四,A4纸正反面打印。标题下方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5. 文章要求原创,杜绝抄袭。
六、投稿时间及方式
1.投稿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2. 投稿方式:电子版发送至289721626@qq.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及所在支部名称,文章纸质版交与党支部书记处,各党支部书记于6月5日之前将参选文章汇总表交与刑事司法学院B3,206党建办公室。
七、评选方式
1.由学院党建办公室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初审,初审后优秀稿件报送到学院党总支 复审,党总支审核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2.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主要从主题内容(30分)、体裁结构(30分)、语言表达方面(40分)进行结构化评分。
八、评选奖项及表彰
1. 教师组:
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参与奖5名。
2. 学生组:
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参与奖20名。
3. 评选结果将通过学院网站、刑司微党课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届时学院将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刑事司法学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