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与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66

10月17日,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体系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到会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等领导出席会议。

据介绍,专业委员会是经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根据《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关于设立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的通知》成立的,秘书处设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是中国检察学研究领域首个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理论研究的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

经过表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当选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卞建林、中国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翼飞等3人担任专业委员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教授等担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兼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在成立大会上,中国检察学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与我校刑事司法学院全国青少年犯罪与司法研究及服务中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西南政法大学少年法学研究中心、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等六家教学科研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在随后召开的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体系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围绕“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体系的理论思考与展望”、“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基本建构”两个主题开展研讨。与会代表认为,应当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建设;建立未成年人警务、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审判等少年司法专门机构,形成完整、系统的少年司法组织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体系及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检察、未成年人司法理论研究,形成浓厚的少年司法学术氛围,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姚建龙教授在研讨会上做了《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历史、现状及展望》的主题发言。姚建龙教授以历史分析的方法,对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历史做了精确地考证。对于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现状,姚建龙教授从未成年人检察的外部环境、职能定位、理论支持体系等三个角度提出了未成年人检察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成年人检察理论的发展,姚建龙教授认为应从构建检察机关先议权角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的办案专业化、从构建涉罪未成年人的转介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预防维权的社会化。在闭幕式上,姚建龙教授对本次研讨会做了总结与点评。

来自全国人大、中国法学会、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中央国家机关与来自上海、山东、浙江等全国19个省市检察机关从事未检工作的领导、同志以及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十几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媒体界的代表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170余人参加会议。(刑事司法学院办公室 供稿)

刑事司法学院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