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上海市第二中院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张华莅临《刑法学分论》本科教学课堂,为同学们讲授《刑法分则第四章若干罪名及适用》的专题课程。
张华法官自1984年从事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审判工作至今,主审审理了数百件各种罪名的刑事一审案件,其中不乏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张华法官在潜心办案之余,还勤于钻研刑事审判业务,撰写了诸多高质量论文,针对《刑法修正案(三)》提出的诸多观点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处理该类案件的指导意见。本次受本科重点教改项目“探索刑法学教学模式的新突破——基于三位一体的‘动态刑法学’”的负责人王娜副教授的邀请,作为教改项目成员,参与本科课堂教学。参与本次教学的还有刑事司法学院的王娜副教授和刑法学硕士研究生。
张法官根据刑法分则第四章中的典型罪名,结合办案中遇到的疑难案例,为同学们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各个罪名的在认定和审判中的重难点问题,并以自身丰富的审判经验,介绍了刑法对此类罪名规定的历史沿革,从发展的视角分析问题。一个半小时的授课时间在张法官精彩的讲授和同学们认真的听课中很快过去,在同学们强烈的要求下,张法官延长了10分钟的授课。课程中,王娜副教授也对张法官在讲授中提出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另外,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也进行了有效的互动。
这次别开生面的课程结束后,张法官受到了同学们热烈的称赞,张法官也留下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以便和同学们更深入的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期待以后能够和张法官做学术交流,并且更多参与此类课程。(乔云鹏 撰稿,钱挺 摄影)
刑事司法学院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