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学生代表学校荣获上海高校慈善法竞赛亚军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18-01-16浏览次数:86

2016年12月18日14时,上海政法学院承办的上海高校慈善法竞赛决赛暨学生慈善义工沙龙在我校学生礼堂成功举办, 竞赛由上海市慈善志愿者服务总队、上海市高校慈善义工联队主办。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吴明、张凌、方国平,理事徐佩莉,区县与义工联络部副秘书长刘淑英、副部长倪致平,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银娥,学生处处长刘志强出席活动。上海市高校慈善义工联队成员单位代表600余人参与活动。

开赛前,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银娥代表主办单位致辞。她指出,《慈善法》的颁布使慈善行为从公民个人行为上升到国家行为,开启了一个以善法引导善行、规范善行、促进善行的新时代。近年来,我校在完善慈善组织,规范慈善活动,打造育人品牌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学校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在全校掀起学习《慈善法》、弘扬《慈善法》的活动高潮,进一步提升我校慈善工作水平。

接着,上海高校慈善法竞赛决赛正式开始。本次决赛共有来自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大学的6支代表队参赛。比赛分为必答题、抢答题、案例分析题三个环节。

我校代表队由刑事司法学院谢茹雯、李姝瑶、朱俊宣三位同学组成,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徐海琨老师亲自带队。

在必答题环节中,各队准备充分,队员依次答题,此环节仅有一支队伍失分。在抢答题环节,各队竞争激烈,上海交通大学屡屡强大成功,以180分领先各队,我校代表队紧追其后。在案例分析题环节,各代表队根据案例旁征博引,分析缜密,现场掌声不断,现场评委对各队在案例分析环节的表现进行了一一点评。

最后,经过激烈的角逐,我校荣获上海高校慈善法竞赛亚军,冠军由上海交通大学摘取。

至此,上海高校慈善法竞赛系列活动圆满落幕。慈善法是我国慈善制度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慈善法的出台是我国慈善事业迈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通过慈善法竞赛的开展,促进慈善法的普及,让高校学生能够体悟到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重要意义。慈善如雨露普覆,虽极微小,但长夜飘落,也能润湿土地滋养群生。(陆冰妍 撰稿)

2016年12月19日

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