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由上海政法学院法苑社团组织的政法干警学员专场法院实践教学活动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第十七法庭内开始。
据悉,此次旁听案件是一次买卖房屋合同纠纷的民事案件,上海市浦东区法院一审判决卖方违约败诉,卖方不满此结果而再次上诉。此庭审结果经当事双方同意后采取邮寄方式通知结果,不予当庭宣判。
旁听活动结束后,每位同学都将自己的感想交于领队,积极反馈意见。
记者采访了三位旁听学员,一位是15级监狱学专业的赵言,他表示实际庭审现场和自己以往的印象还是有差别的,“第一次旁听庭审就颠覆了自己之前对于法庭辩护的看法,印象中法庭辩护应该是通过相关法律政策来找到对方言语之间的漏洞,据理力争,而今天所看的庭审当事双方在审判员的引导下基于政策和证据陈述事实,没有一丝火药味。”作为一个学习法律相关专业一年多的学生,此次实际旁听让他受益匪浅,他说:“这次旁听我最起码知道了庭审的具体流程,这是一个加深以往书本中所学的知识印象的过程。”对于此次案件,他也给出了自己的见解:此次案件发生在2015年下半年中央调控房价使上海房价低迷,而自2016年春节开始上海房价又有所回温的背景下,而买卖房合同成立的时间2016年1月恰是房价低迷期,若此买卖合同在一审判决中被推翻,卖方一方会多赚巨额的利润。此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判卖方一方败诉,正体现了我国司法的公正性,既维护了各方的公平正义,也维护了市场经济的稳定,防止再次调控期间有人会钻政策的空子。
16级法学专业的张俊表示从这第一次的法院庭审旁听深切的感受到了不管是电视剧、书本和实际庭审现场,我们每个人都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严格按照司法审判程序进行的庭审甚至是审判员的着装都让他感受到法律的严谨和庄严,他还说:“我注意到上诉方律师所说的一点:上海市某住房法律条例是2016年3月新颁布的,此合同签订是在2016年1月,因而存在争议。案件发生的时间和案件所遵循的每一项法律条例和规定都要按先后日期依次界定,这就需要我国法律条例的不断完善了,从我做起,不断努力。”
16级法学专业的杨怡梦对于此次旁听活动一直都很期待,她认为这次民事案件的庭审辩护虽然不像电视剧里的那样激烈,但亲民中带着严肃。也让她回想起小时候自己家里打过的一个官司:“小时候家里由于水暖公司安装失误,导致水管漏水,实木地板全部毁了,于是我们就起诉了水暖公司。当时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了案件,还了我们一家公道。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性和公平性,对我的影响也很大。”
谨遵司法流程,维护法律正义。相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签署通过,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备的条件下,通过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每一位政法干警学员都能够用知识和经验,以身作则,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刑事司法学院警务化管理办公室 供稿,摄影)
刑事司法学院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