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助资金大幅增长,资助对象更加精准,资助政策有效落实,学生资助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实现受助学生规模、资助总额、财政投入、学校社会投入“四个增长”,其中受助学生超过9000万人次、较上年增幅7.6%,资助金额超过1600亿元、增幅8.23%,财政投入超过1100亿元、增幅5.4%,学校和社会投入580亿元、增幅13.4%。
一、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实现三个“全覆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需求,针对学生资助政策薄弱环节,财政、教育等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不断调整、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在制度设计上已经实现各学段全覆盖、公办与民办学校全覆盖、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资助政策,明确资助标准、项目和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资助。
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城乡“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地方政府资助项目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免学费、发放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资助体系。
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
二、资助资金连续十年增长,形成稳定的来源渠道
在各级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推动下,学生资助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各项资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自2007年我国构建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来,资助资金连续十年保持高速增长,突破1600亿元。2016年,全国累计资助学前教育(幼儿)、义务教育、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9126.14万人次(不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全年累计资助金额1688.76亿元,比上年增加128.51亿元,增幅8.24%。2016年学生资助资金中,财政投入占65.7%,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投入和社会投入(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占34.3%,学生资助资金已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为辅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有效机制。
三、学生资助内涵更加丰富,资助对象更加精准
1、由保障型资助向以育人为主题的发展型资助转变。
2016年,各地各学校在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重视培养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推动各地各学校以资助育人为主题,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抓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核心,重视培养受助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
2、精准资助全面推进。
全面推进以对象精准、力度精准和发放时间精准为重点的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化,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准确、及时地把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部署学生资助对象精准认定工作。各地各学校积极探索实施精准资助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参考教育统计数据,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困难学生比例等因素,在资助资金预算上向欠发达地区、困难学生集中地区倾斜,避免“一刀切”。
来源:教育体制改革简报[2017] 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