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纪要(16-02)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17浏览次数:140

时间:2016年4月25日

地点:B3-304

主持:党总支书记 胡冠时

参会:胡冠时 姚建龙 徐海琨 李书娟

内容:

1、会议讨论了刑事司法学院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酝酿,刑事司法学院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机已经较为成熟,会议讨论决定,拟定于5月10日召开刑事司法学院总支委员会和教工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5月3日以前完成预备人选酝酿和上级请示,并根据上级组织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准备工作。此项工作由副书记徐海琨同志主要落实。

2、会议讨论了刑事司法学院本学期学院党课工作。会议决定,本学期学院党课拟定于5月3日开班,由胡冠时书记为学生上第一堂党课,党课原则上持续四周,总支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都要给学生上党课。此项工作由组织委员李书娟同志主要落实。

3、会议讨论了近期发展党员的准备工作。会议决定,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毕业前三个月不发展党员的规定,因此自本年度开始,原则上刑事司法学院党总支不再在最后一个学期发展四年制本科学生党员,政法干警试点班由于其在校时间的特殊性,最晚应当在9月份完成党员发展。此项工作由副书记徐海琨和组织委员李书娟具体落实,本批党员发展应当在5月底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