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8-20日,2021年第七届“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在江城武汉隆重举办。本次论坛以“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为主题,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国卫生法学会、湖北省法学会、湖北省检察院、湖北省公安厅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来自联合国检察官联合会、美国东北大学、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民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40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200余位专家学者和实务专家,围绕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国之治”理论与实践、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合作治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域外实践等主题展开深入研讨。本次论坛线上线下参与交流讨论达30.6万人次。
我校刑事司法学院吕小红博士、崔仕绣博士受邀参加此次会议,并分别在第二分论坛“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治应对”和第三分论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合作治理”作专题报告。吕小红博士作题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防控中“从严”刑事政策的理性贯彻》的报告时提出,从新冠疫情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来看,司法机关存在突破刑法条文文义边界适用罪名,不当考虑定罪量刑无关因素的影响等非理性贯彻“从严”刑事政策的问题。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防控中,司法机关贯彻“从严”刑事政策必须受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指导和约束,才能保证具体定罪量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崔仕绣博士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背景下综合法律应对机制研究》时强调,新冠疫情防控的中国经验在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卓越优势之余,也暴露出我国在公共卫生应急防控体系和法律应对模式等方面的缺漏。依法治理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须重视和发挥我国法律制度优势,加快建立风险干预为主导的综合法律应对体系,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的研判评估与防范规制等协同机制,注重法律法规整体结构与条文内容的科学设置,充分发挥智能化技术对公共卫生应急防控的助力作用,依法惩治妨害新冠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崔仕绣撰稿 会务组供图)
刑事司法学院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