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讲座∣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专家进课堂系列之“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建构之检察探索”讲座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22-06-23浏览次数:351

2022年6月14日上午,在我校合作发展处的大力支持下,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选派“‘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个人”、“全省普法先进个人”、“全市未检业务标兵”、“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获得者,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沈勐儿担任主讲人,走进刑事司法学院夏季学期《刑事司法实务》课程的线上课堂,开展夏季学期系列讲座第七讲“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建构之检察探索”。本次讲座由刑事司法学院、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心共同组织实施,刑事司法学院青年教师吕小红和徐兴涛联合主持,夏季学期《刑事司法实务》课程负责人、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教工党支部书记、上海政法学院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心负责人王娜副教授评议,约300名刑事司法学院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主讲环节,沈勐儿主任从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的背景、概念,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如何分级和如何开展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三方面深入讲解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

沈勐儿首先通过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方式,从未成年人个体的特殊性、社会应然性的要求、司法处分性的要求,分析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的必要性。对他们进行科学分级,建立恰当的分级干预、教育和矫正机制,同时强化环境治理,从根源上惩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随后,沈勐儿从规范、理论和实践的视角分析我国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分级现状,指出有必要重构我国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即将我国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为不良行为、违警行为、触刑行为、犯罪行为。

沈勐儿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践面临管理教育、矫治教育措施落地难、专门学校入学困境等问题,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应在未成年人综合治理方面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发挥监督、参与、推动、引领的作用。同时,沈勐儿结合南浔检察院的实践经验,详细介绍了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阶梯式干预模式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成效。

在评议环节,徐兴涛博士对沈主任的讲座进行了总结,并从发展心理学、域外的视角对我国少年司法体系相关问题发表了个人观点。王娜副教授结合自身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挂职期间的经历,指出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南浔区人民检察院为代表的基层检察院在未检工作中勇于探索,是中国特色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形成的原材料。鼓励在校学生要锻炼各方面的能力更好地应对未来的工作挑战,积极思考我国当前未检工作的理念和模式对整个刑事司法体系的影响,是否有助于形成“瞄准人、更细化、更柔软”的刑事司法体系。

本次讲座是我校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战略合作常态化运行的具体表现,是检校合作建设《刑事司法实务》课程的具体举措,凸显刑事司法学院党建和业务融合、课程思政全覆盖的基本局面,参与的师生纷纷表示对我国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体会,对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建设充满信心。(吕小红撰稿、摄影)

合作发展处

刑事司法学院

检查制度比较研究中心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