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25-03-21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上海政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方案》,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学科(专硕类别)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复试考核结果应予以量化,面试考核应有量化成绩。

二、复试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确定复试比例、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复试小组以及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等。

主要职责: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信息发布以及应急处置等。

(二)复试小组

本学院按照学科和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应由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一名外语口语较好的教师,另配秘书1名。

主要职责:负责本学科的专业或方向的复试考核具体工作的实施。

三、复试分数线

刑法学复试分数线总分323分 ,单科(满分=100)40分,单科(满分>100)60分。

四、复试安排(可先公布整体安排情况,具体安排可通过复试公告公布)

复试时间:2025年3月26日8:30

复试地点:成德楼305室、406室
考生候场室404室

五、复试实施程序

(一)准备材料:考生需要准备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大学成绩单等。

(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以及英语听说能力。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知识提问、英语口语等环节。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作为排名依据,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

(二)同等学历考生、复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录取工作安排

在学院招生计划内,拟录取顺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进行排序,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名单。

八、咨询渠道

咨询电话:张老师  39227174

 

                                           刑事司法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