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发布者:裘欣璐发布时间:2025-03-22浏览次数:10

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4.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考生政审表(下载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2016/0704/c2168a64655/page.htm)。

7.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8.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9.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10.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如无法通过在线认证的方式办理学历认证,请到教育部唯一授权的开展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进行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申请方法详见: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11.考生为在校研究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2.报考类别为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和单位同意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