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沪政院研〔2024〕4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新聘硕士生导师工作(包括校外兼职导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科专业(方向):刑法学
2.导师任职条件要符合《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沪政院研〔2024〕49号)文件的规定。
3.校内申请人应填写《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附件3)、《新申报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汇总表》(附件4)。
校外申请人应填写《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附件6)、《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尽职情况表》(附件7),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4.校内申请人需提交近三年来(2023.1.1-2026.1.1)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封底;科研项目复印项目批文或合同),材料审核后,申请人提供的原件予以返还,复印件留研究生处存档。
5.刑事司法学院初审申报材料后,由研究生处复审,最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确定新聘硕士生导师名单。
请有意愿申报的教师于6月29日16:00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B3-301(东),联系人:张腾元(电话:39227174,邮箱:109406681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校内导师)(2026).docx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简况表(校内导师)(2026).docx
附件4:新申报硕士生导师科研情况汇总(校内导师)(2026).xlsx
附件5: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6:上海政法学院校外兼职导师信息汇总表(2026).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