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学科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
二、复试组织架构及职责
1. 复试组织架构
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和协调各学科点的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调剂、复试等相关工作。
2. 复试职责
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公布的研究生复试相关要求,坚持科学选拔。
三、 复试实施程序
1.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前两日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inuyasha2021@sina.com,邮件注明姓名、初试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复试当天现场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当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规处理。
2.复试流程:
(1)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3)同一学科(专硕类别)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对应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线下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由综合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评面试组成,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审计专硕复试需包含政治专业知识面试。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作为排名依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经济管理学院严格按照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规定的复试成绩计算方法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五、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和学校的录取要求和规则,在计划招生数内,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仍相同,则按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高低排序。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总成绩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在部门网站和“上政研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咨询渠道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1)39227342
(021)39227304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