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检察长眼中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尊重司法规律 保证司法公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0-27浏览次数:844

中国青年网北京10月24日电 (记者 周小璐)  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作为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社会的注解和阐释,引发了法学界人士的热烈讨论。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在主席台上。 新华社

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蔡一军看来,十八届四中全会针对“司法公正”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凸现了法治的主导地位,而这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应有的题中之义,也是我党作为执政党破解中国当下治理难题,实现中国未来改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举措。

蔡一军认为,司法公正究其本质而言就在于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司法人员能够排除外界干扰,以法律为最高且唯一准则实现司法职能。但是就目前来看,现状并不乐观。

“司法权有着与行政权不同的权力属性,其以独立为环境保障,以被动为内在特征,以公平为价值取向,因此,以行政权的运行规律去管理司法权必然会导致司法乱象的出现。而一直以来,司法机关的地方化和行政化的建制结构恰恰导致了司法人员管理的高度行政化,在此种司法环境中,司法人员必然要面临来自方方面面的外部干扰,司法规律也就无从谈起。”

而恰逢此时,十八届四中全会针对“司法公正”进行了详尽的论述,指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此,蔡一军表示,这一内容指向对构建公正严明的司法秩序,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导,以依法治国为纲领,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逐步推动司法体制管理的去地方化、去行政化,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可为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司法提供环境保障。在此过程中,司法人员的职业特点得以凸显,司法职业共同体的价值诉求也得以统一。”蔡一军表示,徒法不得以自行,以良法为基础,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能为善治提供坚实土壤。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告明确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来保证司法公正的有效实现,是对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准确把握的前提下,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建立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实现‘从治理到善治’的司法改革路径的有力举措。”蔡一军最后表示。

http://news.youth.cn/gn/201410/t20141024_59056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