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司法”领域专家称:未成年人保护任重道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793

 
 

  专家点评
  宋英辉(我国“少年司法”领域知名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检察机关是司法领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处于前承公安、后启审判的枢纽地位,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的贯彻,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公开发布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反映了四川省检察系统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展现了主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担当,意义深远。
  四川省幅员辽阔,未成年人口数量、留守儿童数量、城镇流动儿童数量均位居全国省份前列,且少数民族分布较为广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本次发布的案例中,既有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案例,又有保护涉案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例,案件涉及的未成年人既有农村留守儿童、城镇流动儿童,又有在校学生,还有少数民族地区的未成年人,应当说有很强的典型性,充分反映了四川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面、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理念。

  姚建龙(我国“少年司法”领域知名专家,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我认为这种做法颇值肯定:
  首先,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是一种创新。尽管发布案例是一种日益常见的方式,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是地方检察机关中的首次,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大创举。
  其次,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是一种立场。这十大典型案例体现了四川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控未成年人犯罪的决心与立场,也生动展示了四川省检察机关对国家亲权原则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坚持与信守。
  再次,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是一种窗口。好的理念与做法,需要有好的载体传递给公众。案例是法治教育的生动载体,也是人民群众乐于也容易理解的方式。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陌生性,但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则相对容易理解。透过十大案例,可以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也有助于通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熟悉和理解检察工作,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总之,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的做法有助于将法律的温暖传递给普通公众,放大办案效果,实现未成年人检察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愿为之点赞。

 

来源:法制日报

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51229/Articel08005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