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材建设工作,根据《上海政法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范围、条件

1、通识选修课配套教材建设

申报范围:2013年已立项建设的17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申报条件:已有具体可行的教材编写提纲,如已完成部分教材章节编写任务的可优先考虑立项。

2、实验实训课程配套教材及教辅用书

申报范围:①所申报课程须为已列入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实验实训课程。

十二五内涵建设经费支持以外的教学单位。

    申报条件:已有具体可行的教材编写提纲,如已完成部分教材章节编写任务的可优先考虑立项。

3、少量应用型特色教材

申报范围:十二五内涵建设经费支持以外的教学单位。

申报条件:①应用型特色教材;②已基本完成教材编写任务。

二、建设周期和出版单位

    我校正式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一年后中期检查。教材出版单位应选择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上海政法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该教材已编写出的部分章节书稿,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由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可后,报二级学院初审并签署书面意见,汇总后,填写《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报校领导审批,并最终确定教材立项名单。

四、经费资助

学校给予每本立项教材4万元经费资助,其中1万元为教材编写费用,3万元为教材出版资助经费。立项是拨发0.5万元,签定教材出版合同后拨发3万元,教材出版后拨发0.5万元。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630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将《上海政法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版送到教务处研评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ping@shupl.edu.cn

办公室:主教409A    联系人:许冬梅    联系电话:39225601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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