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硕士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以及《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招生实际,制定本调剂、复试细则。

一、复试形式、时间、地点

1.本次复试采用现场面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2.复试时间为2023412日(周三)全天。

3.复试地点设在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校内,具体地点为马克思主义学院A6-312

二、复试内容

(一)复试考生名单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复试考生名单请查看附件1

(二)资格审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硕士资格审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各位复试考生于410日(周一)13: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发至邮箱(208765795@qq.com、李老师),邮件注明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复试前一天(411日(周二)、A6-216)现场核查原件、收取复印件。复试具体安排请见下表。

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411日(13:00开始-16:00结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资格审查

所需材料请见附件2

马克思主义学院

A6-216

4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复试(面试)

马克思主义学院

A6-312

 

资格审查具体材料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当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规处理。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人文修养、心理健康情况等。

2. 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等。

3.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四)诚信复试

复试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3),对复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在本专业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传播,违者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三、录取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占60%)与复试成绩(占40%)构成,拟录取顺序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在“上政研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1-39227334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资格审查材料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

 

     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47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复试考生名单.xlsx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资格审查材料.docx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