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沪政研﹝2024﹞4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研究生处《关于开展硕士生导师聘期考核和续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导师自评、学生代表评议、学院初审和学院学位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刘会强、徐世甫、刘长秋、徐俊峰、范迎春、杨华、时伟、陈宝、于智慧、辛慧丽、刘旭光、柯心等12位硕士生导师2023-2025年聘期考核合格,并拟续聘。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日至7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严秀苹 电话:021-39227334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