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

以学校章程为依据,加强各类规章制度的审核,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根据学校章程,学校逐步构建起了比较规范的学校规章体系。每年通过制度汇编,促进依法治校和科学管理。目前,学校规章400余项,内容涵盖教学、管理、人事、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学校开展了“废改立”工作,全面梳理规章制度。制定《上海政法学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作为“立法法”,强化规章工作的系统化。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学校探索推进校务委员会制度,起草《上海政法学院校务委员会章程》。为了推进两级管理,制定了一系列两级管理的制度,形成了制度生产力。

依法治校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我校成功入选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21年我校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和内在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鲜明政法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制度体系、推进法治教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社会主义依法治校之路,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办学内涵,建成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的重要历史阶段。科学编制并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我校更好地顺应形势、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展规划处在深入调研、把握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政策、新导向的基础上,坚持高标定位、规划引领,出台了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实施性的《上海政法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方案》,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列出了时间表、路线图,已圆满完成学校“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向市教委备案。

信息公开。根据市教委评议指标,制定了《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明确各部门、二级学院职责要求,协调各部门及时公开各类信息。同时,认真起草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按照要求上报并在网上向社会公开。

认真开展常态教学督查与督导。一是坚持常态教学检查。组织开展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开学教学检查、激励计划工作检查、期末考试巡查等专项检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教师未按时到岗授课、上课迟到、临时更换教室及教学设备和教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部),提出处理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与二级学院(部)加强管理。二是组织开展督导评教。教学督导评教突出对新教师、青年教师的跟踪听课评价,开展本科课程随机抽查听课、双语课程认定专项听课等,以及教师因职称晋升、教学竞赛、课程建设、教改项目等方面的申请听课。本年度教学督导评教共计听课300多课时,覆盖面占所有任课教师的50%以上,并及时总结反馈评教情况。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领导均按要求参加听课评教,确保学校各级领导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课堂教学情况。三是强化教学评价反馈与交流。一是及时反馈督导评教、教学督查和教学质量监测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反馈并督促改进;二是每学期适度公布学生评教信息,促进教师进一步重视教学效果和学生意见;三是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3次、学生座谈会4次,强化与二级学院教师和学生的交流沟通。

多措并举,努力促进科研繁荣。一是开展科研评奖,培养学术骨干。2021年我校共组织了5类科研奖项申报工作,共31位老师进行了申报。2021年度,学校继续推进学术精英和学术新秀的评选工作,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本年度共评选出学术精英4位,学术新秀1位,为推动上海政法学院学术研究快速发展培养了又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科研学术骨干。2021年度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奖”评选工作中,科研处作为学术科研类别的材料受理和初评部门,共为6位老师进行了量化评分,并及时上报佐证材料与推荐信息。二是推进科研成果统计与科研考核,促进科研繁荣。根据学校要求,依据科研考核工作办法,完成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及科研成果的统计工作,并以此为基础,最终形成2021年度社科统计年报工作。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上海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学术审议、评价、咨询等工作职能,在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科研促进教学、学术道德建设方面发挥了建设性的作用,有力的促进了学校的转型发展。学校发布了上海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时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认真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

学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健全。根据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涉及学术事务的重大事项均由该委员会决定,如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等等。学术委员会已成为学校教授治学的重要平台。

两级管理改革全面实施。为推进校院两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二级学院办学主体地位,落实对二级学院的目标管理,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发展规划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及其实施细则补充意见,编制了《二级学院三年建设目标任务及年度任务书》,核定了拟下拨的绩效奖励经费额度。两级管理着眼于提高二级学院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着眼于提高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抓住绩效考核这一关键环节,集中力量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校务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由支持和参与学校办学的党政部门、行业企业负责人和杰出校友等代表担任委员,发挥支持学校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校务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校务委员会对学校中长期失业发展规划的制定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设置、财务年度预决算报告、重大改革举措、学校章程修订等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审议学校开展社会合作、小气合作、协同创新的整体方案及重要协议等,提出咨询建议,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服务;研究学校面向社会筹措资金、整合资源的目标、规划等,监督筹措资金的使用;参与评议学校办学质量,就学校办学特色与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等。

 

38.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6月30日下午,上海政法学院四届一次教代会提案交办协商会于求实楼413会议室召开。校工会常务副主席姜玉卿出席并主持会议,校工会、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后勤保障处、设备处、质管办相关承办部门负责人,提案委员会,提案教师代表参加会议。我校第四届一次教代会共收到提案26件,立案7件,合并5件,转作意见建议14件。会上,代表们履职尽责,发扬民主精神,集思广益为学校事业发展提出了宝贵建议,并与相关承办部门作了深入探讨与沟通,双方充分交换意见,现已全部交由承办部门研究办理。

2021年上海政法学院第四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交办会顺利举行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充分沟通,更多地关心一线普通教师、青年教师在工作、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用心思考、务实推动,撰写具有客观性、代表性、科学性的高质量提案,为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实现教代会代表民意、发扬民主,促进学校事业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2月21日下午,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民主评议会在上合基地207会议室召开。学校党政领导出席会议,两委委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教代会正式代表、党外人士代表、离退休代表、学生代表共计140余人参加会议。


我校召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2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民主评议会


校党委书记夏小和作述职报告,他指出,2021年学校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部署要求,做到统揽抓总、协调各方、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整体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2022年学校领导班子将进一步加强党对学校一切工作的领导,对照“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有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取得更大成效,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39.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学生会、研究生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立足于维护大学生权益,加强在校学生间的相互联系,充分调动着学生在学校活动中的作用。校学生会联系二级学院定期组织“职能部门面对面”活动,涉及基建办、后勤保障处、图书馆、教务处等多个部门,覆盖全校各学院,获得过万人的关注度;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进行定期大型食堂调研;丰富师生沟通的形式,保障学生维权途径。

5月28日下午,上海政法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于中国-上合基地隆重开幕。校党委书记夏小和,校党委副书记刘刚,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处有关负责同志,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校原学生会主席代表,兄弟院校学生会代表应邀出席大会开幕式。本次大会还收到了来自复旦大学学生会、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会等20余所兄弟高校学生会组织的贺信。

上海政法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隆重开幕

我校学生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市学联和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绩,校党委对学生会工作是肯定的。面对新时代党的期望和上政学子实际需求,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凝心聚力、守正创新,坚定不移团结引领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各级学生骨干要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勇于担责,严以律己,坚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初心和宗旨,发挥好示范引领和榜样激励作用;上政青年学子要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40-1(公办高校).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等制度。

上海政法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科招生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有关招生、收费、办学、办班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学校重视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按上级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监察室全程参与、全面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重视招生工作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招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工作纪律与规范,对待工作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待考生和家长热情服务耐心细致。

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做到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全部公开。在涉及学校自主测试的春季招生过程中,严格考务管理,严格命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加强面试流程管理,实行双盲抽签,全程录音录像,严格选拔录取标准。招生工作真正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监督。

招生工作探索推进四项改革举措,生源质量整体向好。一是生源省份本科普通批次首次全面实现一本招生。在27个省、市、自治区普通批次招生中(除招生改革省份上海、浙江等省市已先后合并本科批次招生外),我校全部实现一本批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生源质量。二是生源质量继续稳中有升。在上海录取中,来自市、区重点中学的新生比例继续呈上升趋势,达到90.42%(其中,市重点比例上升到54.53%);在新推出的四个招生专业组中,招生专业组一录取分数线超过上海自主招生控制线10分,四个招生专业组录取分数线和高校分数线排名创出新高;外省市招生录取分数线继续保持稳中有升,一本批次省份的录取分数线大多数超当地一本线20至96分不等,生源质量整体向好。

加强收费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学校在2009年制定的《上海政法学院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基础上,重新制订了《上海政法学院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种类、收费内容、计费标准、审批流程、退费标准等方面的规定,落实了收费工作责任人,明确了乱收费、违规违纪收费的定性标准、处理办法,有利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执纪。

加强预决算算管理。继续执行《上海政法学院预决算管理实施办法》,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专项经费绩效评价。年度预算下达后,计财处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多次召开了学校预算执行工作推进会,各重点部门和重大项目均制定了预算执行计划,重大招标及合同续签项目提前启动,计财处每月对照检查各部门预算执行计划推进情况,并向校长办公会议进行汇报。将年度决算工作与绩效评价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我校举行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教代表培训会

https://www.shupl.edu.cn/2021/0323/c1219a87476/page.htm

2.学校第四届第一次教代会提案交办会顺利举行

https://www.shupl.edu.cn/2021/0701/c1219a90434/page.htm

3.学校召开青年教师座谈会

https://xxgk.shupl.edu.cn/2021/0414/c3882a100669/page.htm

4.上海政法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隆重开幕 

https://xxgk.shupl.edu.cn/2021/0531/c3882a100732/page.htm

5.我校召开内部控制工作专题培训会 

https://www.shupl.edu.cn/jcc/2021/1207/c2444a105772/page.htm

6.我校召开2022年招生工作部分重点中学校长研讨会 

https://www.shupl.edu.cn/2021/1028/c1219a10416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