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落实以教学为中心,有资源配置、质量监控、工作评价和教学事故处理等制度保障,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达到90%以上。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2021年1-5月,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活动。教务处作为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学校《2021年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工作方案》(沪政院教〔2021〕7 号),组织召开了学校2021年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动员会,编制、发放《上海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学习资料》,组织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按照启动、调研讨论、总结推广三个阶段开展大讨论活动。5月,教务处完成学校《2021年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总结报告》《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总结报告汇编》,并组织召开了学校2021年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总结大会,较好的完成了大讨论的工作任务。通过这次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全校广大干部教师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来,进一步明晰了教育教学的核心地位,进一步梳理了问题,谋划了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思路,提出了新举措,取得了预期效果。

建立了教学督查常态管理督查机制。坚持教学秩序巡查,督查学生上课迟到、课堂纪律和教师授课情况。每个月不定期抽查任课教师坐班答疑和教师自习辅导的到岗到位情况。建立了“激励计划”反馈制度。通过“督查工作简报”和督查工作专题会议等形式,督查小组及时反馈学生缺课、迟到、不遵守课堂纪律,以及教师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坐班答疑和自习辅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校领导接待日”、师生座谈会、专题会等工作机制,及时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或建议,形成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建立学院(部)对教学团队、教师进行考核,学校对各学院进行整体考核的两级考核制度。每年度各学院(部)按要求对每一位教师授课、坐班答疑、自习辅导、本科生导师工作执行情况,以及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根据督查小组的督查情况,对各学院(部)激励计划工作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核定激励计划工作经费。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对上课、试卷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分为1-3级教学事故,对应不同的情况。

教授和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率达到90%以上。


42.推进高水平高校、学科和专业建设。完善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机制,发挥好智库等决策咨询机构,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城市改革创新发展。

开展高原学科结项工作。开展法学高原学科结项,从学科建设的总体成效、人才培养、师资队伍、能力建设、质量与贡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方面全面总结了建设成效,同时对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经费使用情况等5个部分进行了建设基础数据统计填报。结项材料最终报送上海市教委,获评良好。

完成高水平地方高校培育建设项目申报。我校成功入选培育建设高校,并形成了总建设方案及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对外开放提质增效、体制机制改革和条件保障等五个子方案,共包含14项具体建设任务。为建设“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开展2022年高水平地方高校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半年建设方案的标准,设置了我校2022年高水平地方高校培育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召开了上海政法学院规划工作小组,对该项经费进行审议,在进一步完善我校高水平地方高校培育项目的建设方案与预算申报文本后,报送上海市教科院进行评议。

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学校积极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市委、市政府《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上海政法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学校各部、处、办对照《上海政法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负面清单,完成了相关规章制度自查清理工作。

加大学科建设统筹协调力度,推进法学之外的学科快速发展。为提升学校各学科综合实力,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根据我校“十四五规划”的建设任务要求,学校按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的学科建设分类,制定差异化的学科引导支持政策,开展了第四期特色学科建设任务、非法学硕士点建设项目及学位点培育建设项目。

组织完成2022年上海高校智库和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教委有关智库内涵建设的工作要求,组织了2022年上海高校智库及智库内涵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上海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由政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大数据与反恐研究中心及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为主体申报的3个新增项目。

编制完成学校学科建设工作规划(2019-202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及上海“五个中心”的能力和水平,将学校建设成为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根据《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和《上海政法学院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编制了《上海政法学院学科建设工作规划(2019-2023年)》。学校召开了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讨论了《上海政法学院学科建设工作规划(2019-2023年)》(审议稿),一致同意将《上海政法学院学科建设工作规划(2019-2023年)》提交学校审议,并在通过后正式实施。

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学校获批国家级“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建立了“一带一路安全问题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 “一带一路”安全研究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院均被评为“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东北亚研究中心”和“上海合作组织院”获批成为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国别区域研究中心,在安全与反恐、朝鲜半岛问题、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一带一路研究、教育政策与法治研究等领域,已成为有关决策机构的重点咨询单位,并成为了全国“一带一路智库联盟”理事单位,入围中国智库索引CTTI智库方阵。

2021年,基地克服疫情影响,采取线上方式完成多期涉外培训班培训任务,共培训学员814人。成功获批上海市“一带一路”安全合作与中国海外利益保护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全媒体时代教育法律法规执行力研究与实践中心。举办上海合作组织二十年回眸与前瞻国际研讨会等多个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穿越上合》纪录片于2021年10月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学校牵头成立上海—圣彼得堡法律服务中心,发起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法律大学联盟,搭建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43.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和使用规范,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标。

成立机构,健全工作网络。学校成立了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任主任,学校语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明确职责,细化工作职能。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均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确定了语言文字监督员;在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中均确定了一名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建立健全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明确了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从而做到语言文字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督促检查。为使语言文字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明确了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职责。

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学校重视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建设,从政法院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结合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需要,先后制定了《上海政法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章程》《上海政法学院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务处、党办校办、宣传部、学生处等职能部门也分别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从各自业务管辖范围,提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学校处级单位年度考核标准将语言文字规范情况作为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考评指标,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之中,考核结果直接与部门年终绩效工资挂钩。

 

附件

1.学校召开2021年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总结大会

https://www.shupl.edu.cn/2021/0520/c1168a89217/page.htm

2.我校彭俊豪团队获iCAN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三等奖

https://www.shupl.edu.cn/2021/1119/c1219a105178/page.htm

3.10个!我校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市赛中获奖数创新高  

https://www.shupl.edu.cn/2021/0511/c1168a88841/page.htm

4.我校监狱学专业在软科2021中国大学专业排名中获A+档  

https://www.shupl.edu.cn/2021/0715/c1168a90753/page.htm

5.校领导检查指导我校2021年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  

https://www.shupl.edu.cn/2021/0723/c1168a90918/page.htm

6.校领导带队检查开学首日教学秩序  

https://www.shupl.edu.cn/2021/0923/c1168a101370/page.htm